端木化学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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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端木守拙 发表于 2010-6-16 13:15:00

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各省论文下载)

(点击标题下载,排名不分先后)

    

     重庆(10篇)   青海(6篇)

     浙江(13篇)   宁夏(10篇)

     云南(8篇)    辽宁(1篇)

     新疆(3篇)    江西(10篇)

     天津(15篇)   江苏(16篇)

     四川(5篇)    吉林(3篇)

     上海(15篇)   河南(5篇)

     山西(15篇)   河北(15篇)

     贵州(9篇)    兵团(9篇)

     北京(15篇)   安徽(16篇)

 

序 号

省 份

播 放

下 载

化学演示实验(一)

河南、上海、

辽宁、贵州

 

 

化学演示实验(二)

安徽、北京、宁夏

吉林、江西、浙江

 

 

化学演示实验(三)

天津、云南、

重庆、新疆建设兵团

 

 

化学演示实验(四)

四川、江苏、河北

 

 

 

No.1 抄袭剽窃作品在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中获奖
伯祥 发表评论于2010-6-16 17:42:00

江苏徐州一中化学教师张帮程在全国创新实验大赛中获一等奖的 “焰色反应”。 一眼就能看出这个源自北京市的白福秦老师的《实验教师培训教程》“【焰色反应】(演示实验改进)”一文里,我们在教学中已经应用多年。此方法 【中国化学课程网】里早就发表过。

江苏扬州市宝应县实验初中化学教师张建祥全国创新实验大赛中获一等奖的“快速分解石灰石”一看便知道是江苏省徐州市科技中学李敏老师1992年在徐州师大作【创新化学实验】演讲时做过的实验,大家在教学中已经应用多年。早在2005年在网站【中学化学创新实验】(http://www.cnchen.cn/)→初中实验→§25快速做《煅烧石灰石》实验一文里早就有了记载。

江苏省徐州市的李敏、北京市的百福秦两位老师是当今在中学化学创新实验上最有成就的老师,他们都来至教学第一线,广大化学教师都十分尊敬佩服他们。
特别是李敏老师对高校师生和一线教师演讲,他的许多实验方法早被广大教师用于课堂教学上,对中学化学实验有很大影响,这些剽窃者可能还不知道。

既是全国创新实验大赛,定是沽名钓誉的机会。懒惰的投机者做点手脚,偷拿大师的现成成果充数,偏巧遇上一群庸才评委,如愿金榜题名,得以名利双收。
教育界的耻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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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湖中一只兔 发表评论于2010-6-17 11:27:00
2.3两部分演示实验不能下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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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better 发表评论于2010-6-21 23:52:00
说到实验改进,还有重庆巴蜀中学的刘怀乐老师虽然年逾古稀,仍然在《化学教育》等刊物发表实验改进文章!可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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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 剽窃者成功了,哪有公平可言?
孙源 发表评论于2010-6-27 6:11:00

看过第十届全国创新实验大赛视频发现有三个参赛作品,剽窃了江苏省徐州市李敏老师的研究成果,现在予以揭露:
1、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实验初中张建祥老师的“快速分解石灰石实验”获全国一等奖,他剽窃了江苏省徐州市李敏老师2005年发表在【中学化学创新实验】网站→初中实验→“§25快速做《煅烧石灰石》实验”一文。您不妨到下方的网址上看看便知:http://www.cnchen.cn/ns_detail.php?id=61618&nowmenuid=225735&cpath=&catid=0
2、贵州省金沙县逸夫中学周凤顶老师的“《CO还原CuO的环保实验》获全国一等奖,他剽窃了江苏省徐州市李敏老师2005年发表在【中学化学创新实验】网站→初中实验→“§9《一氧化碳还原氧化铜(或Fe2O3)》的环保实验法”一文。您不妨到下方的网址上看看便知:http://www.cnchen.cn/ns_detail.php?id=61601&nowmenuid=225735&cpath=&catid=0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中学许桂兰老师“验证1+1≠2实验” 获全国一等奖,她剽窃了江苏省徐州市李敏老师2005年发表在【中学化学创新实验】网站→初中实验→“§2证明《分子间有空隙》的简捷实验法”一文。您不妨到下方的网址上看看便知:http://www.cnchen.cn/ns_detail.php?id=61594&nowmenuid=225735&cpath=&catid=0
把别人成熟的研究成果核心部分偷偷拿来稍作改头换面,就参赛发表,省时省力,庸才评委大开绿灯,窃者得以名利双收。
数年来李敏老师在教师培训会上和多所师范院校多次演讲,全国广大化学教师知道他的创新实验成果者甚多,我们早就用于教学之中。这些是剽窃者和庸才评委们不知道的。
评委们让,而付出艰辛劳动的原创作者李敏老师被排斥在千里之外,哪有公平可言?


看过第十届全国创新实验大赛视频发现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实验初中张建祥老师的“快速分解石灰石实验”获全国一等奖,一看就知道他剽窃了江苏省徐州市李敏老师2005年发表在【中学化学创新实验】网站→初中实验→“§25快速做《煅烧石灰石》实验”一文。您不妨到下方的网址上看看便知:http://www.cnchen.cn/ns_detail.php?id=61618&nowmenuid=225735&cpath=&catid=0
数年来李敏老师在教师培训会上和多所师范院校多次演讲,全国广大化学教师知道他的创新实验成果者甚多,我们早就用于教学之中。这些是剽窃者和庸才评委们不知道的。
评委们让剽窃者成功了,而付出艰辛劳动的原创作者李敏老师被排斥在千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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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11(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6-27 8:51:00
有意见可以向大会组委会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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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坤荣 发表评论于2010-7-6 6:27:00

我也看了大赛视频,与李敏老师的原创文章对照,毫无疑问三位参赛老师是剽窃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中学许桂兰老师”不对,是“许桂华”。
剽窃者得逞了,首先要谴责他们的道德品质恶劣,同时与评委们的大开绿灯有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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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孙源 发表评论于2010-7-17 20:10:00

已经指名道姓的说了宝应实验初中张建祥、金沙县逸夫中学周凤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中学许桂华三老师在“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中剽窃了李敏老师的作品参赛获奖,希望这三位老师做个回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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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亚瑞 发表评论于2010-7-20 22:59:00

张建祥、周凤顶、徐桂华三位老师他们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收益,可谓聪明过顶的教师了。
剽窃是什么?是偷盗。要他们“做个回应说明”,敢吗?不可能。
评委们谁也不想出头惹一身骚,只能装聋作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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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123(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7-23 17:00:00
我觉得应该取消他们的获奖资格,公开批评,取消他们以后的参赛资格,他们真的玷污了教育这一片净土,可恶、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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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0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张智(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8-12 5:58:00

常言说,十年磨一剑(甚至几十年)。剑磨好了,没了!哪去了?让张建祥、周凤顶、徐桂华一类聪明绝顶的老师们拿去了,经“大赛评委会”批准而合法占有。
张建祥、周凤顶、徐桂华个个窃喜:拥有获得名利的敲门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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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1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鲁海清(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9-5 4:47:00

我看了《大赛视频》,再与李敏老师多年前发表的原作对照,果然如此。
作为教师干出这种下作之事,太失身份和道德,传扬开来,今后怎样面对自己的学生和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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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2 讨论:剽窃者要惹麻烦了
孙逊(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9-17 4:52:00

张建祥、周凤顶、许桂华三老师要惹麻烦了。
因为法律有说法:“剽窃则是行为人通过删节、补充等隐蔽手段将他人论文乔装打扮、或窃取他人未发表成果作为自己的论文发表。”
2001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6条删除了原“著作权法”第46条中的“抄袭”二字,将“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改为“剽窃他人作品的”,其法律后果是“……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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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3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kjhj(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9-29 0:11:00
张建祥、周凤顶、徐桂华三位老师他们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收益,可谓聪明过顶的教师了。
剽窃是什么?是偷盗。要他们“做个回应说明”,敢吗?不可能。
评委们谁也不想出头惹一身骚,只能装聋作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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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4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kjhj(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9-29 0:11:00
张建祥、周凤顶、徐桂华三位老师他们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收益,可谓聪明过顶的教师了。
剽窃是什么?是偷盗。要他们“做个回应说明”,敢吗?不可能。
评委们谁也不想出头惹一身骚,只能装聋作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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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5 讨论:剽窃者获奖,太不公平了
陈湘霞(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10-19 5:31:00

宝应实验初中张建祥、金沙县逸夫中学周凤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中学许桂华剽窃了李敏老师的作品参赛,均获大奖,这不仅对江苏省徐州市的李敏老师不公平,对广大化学教师也是不公平,因为他们用不正当的手段轻而易举获得了巨大筹码,其地位一跃远在一般教师之上,这筹码对守规矩的教师来说使极难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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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6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1263(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10-22 11:46:00
我看了,创意相同,但装置有不同的部分,方法不同,这也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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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7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比喻(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11-14 17:04:00
近期出现多数恶意诽谤、诋毁、漫骂的评论,网监控巡视人员对不良信息进行删除并且保留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备份,对于行为恶劣、触及法律的个别人员,平台将保留进一步付诸法律诉讼的权力。为保证网给广大教师创造和谐与宁静的网络环境,希望大家共同维护我们的网络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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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8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赵渝真(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11-17 7:35:00

剽窃之风污染了学术殿堂,
剽窃之风搅乱了科研秩序,
剽窃之风使“大赛”失色,
剽窃之风让众评委们蒙羞,
剽窃之风令广大教师不平,
剽窃之风让原创作者无奈,
剽窃之风使剽窃者暗喜,
剽窃者是最大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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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9 剽窃即为盗窃,给教师丢了大脸。
张远明(游客)发表评论于2011-2-7 5:48:00
张建祥、周凤顶、许桂华三人剽窃了李敏老师的作品都获了全国实验大赛的大奖,大赛视频在网上公开后,大家看个真真切切,纷纷揭发剽窃行为。我细看比赛视频,果真张建祥和许桂华两人是赤裸裸的剽窃,周凤顶是剽窃后再伪装一下,并不能掩饰他剽窃的核心部分,教学多年的我们当然一看就明白。

剽窃即为盗窃,是常人不齿的恶劣行为,张建祥、周凤顶、许桂华三人给教师丢了大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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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李敏(游客)发表评论于2011-2-21 16:05:00
有改进就有创新,我们有的老师说法太偏激!说别人怎样怎样,恶意诽谤、诋毁、漫骂。你的脸没有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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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1 剽窃,逃不出教师们的视线
王玉海(游客)发表评论于2011-4-19 4:20:00
在大学读书时,我就听过李敏老师的【中学化学创新实验】报告,看到他的许多创新实验,工作后我和同事们都经常应用在教学中,自然就更加熟知李敏老师的创新实验了。他是位受广大教师敬佩的老师,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网上许多老师对江苏的张建祥、贵州的周凤顶、新疆兵团的程桂华剽窃李敏老师的三个作品参赛都获大奖问题揭发抨击,我看看“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大赛视频】,毫无疑问,剽窃是不争的事实。
我真不解:
1、剽窃人如何够通过学校、县、市、省多级筛选,堂而皇之的进入全国比赛场?
2、剽窃人如何骗过众评委蹬上了顶级领奖台?
3、剽窃人如何骗过了众编辑文章登载在国家级化学教学刊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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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2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李敏(游客)发表评论于2011-5-13 20:01:00
周凤顶老师没有剽窃,他的实验的确比我过去设计的要好,我仔细比较了。王玉海、赵渝真、鲁海清、张智、亚端、张远明等几位恶意诽谤、诋毁、漫骂,你们这样才是给我李敏丢脸,2010年9月,周凤顶老师电话联系了我,和我交谈了关于这一实验他的一些想法,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实验创新需要广大化学同行不断进取,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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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3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郑西秦 发表评论于2011-5-15 4:47:00
这是剽窃与反剽窃之争,这有何难?看看公开的【大赛视频】贵州省金沙县逸夫中学的周凤顶的实验过程,再看看李敏老师多年前发表的原文,一下就明白剽窃真相,大家都是从事化学教学多年的教师,从专业上讲,比一般人有判断力。
周凤顶,你别把众人当弱智,全国了解并应用李敏老师创新实验的人太多了,不是你周凤顶变着花样辩驳就能改变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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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4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7251242(游客)发表评论于2011-5-27 11:08:00
郑西秦等人:若有疑问,可直接联系我周凤顶,我本人及其研究团队的自主研究成果可以交流,但你的言词已侵犯了我的权利,我的电话:13885706350 你敢吗?把你的研究成果拿点出来给全国化学界朋友看看,有吗?你这种人在教育界真悲哀!!!当一辈子的老师只知道指责别人。送你一点建议吧:把心态放好一点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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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5 讨论:(视频+文稿)恩将仇报
郑西秦 发表评论于2011-8-23 6:59:00

大家都是学化学专业又是是从事中学化学教学的,看看【大赛视频】和多年前李老师的文章,一下就判断出贵州省金沙县逸夫中学周凤顶剽窃了“中学化学创新实验”网站里李老师的作品,这是不争的事实。
我在06年听过李老师的演讲报告,并且看到过李老师做“《CO还原CuO(或Fe2O3)》的环保实验法”实验,怎么就成了周凤顶的创新实验了?
周凤顶的剽窃行为被揭发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恼羞成怒地大骂众揭发人,还把脏水泼向“中学化学创新实验”网站和李敏老师,我真看不过去。
对周凤顶的评价,用我们农村粗俗的说法是“吃了锅里,再拉到锅里”,是个“恩将仇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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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6 讨论:(视频+文稿)全国第十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化学演示实验集锦)
妖孽(游客)发表评论于2011-9-18 18:13:00
确实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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