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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以来,本人热衷于语文教学研究和学校管理探索,先后被评为南安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南安市优秀学校中层干部、南安市新课程实验优秀校长、泉州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泉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福建省优秀班主任。真诚地希望在孜孜不倦的探索中得到各位领导、同行的关心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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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呈现六大亮点
[ 19/9/2006 PM 2:58:00 | By: fjna02黄振鸿 ]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呈现六大亮点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义务教育法,体现了国家和时代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吸纳了近年来为促进义务教育发展出台的新政策,致力于解决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呈现出六大亮点。

    首次明确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

    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小学生、初中生仍需缴纳一定的杂费;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今年春季开学时,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5000万学生的学杂费已经免除;明年春季开学时,免费义务教育将推广到中部和东部地区,惠及全国农村所有的孩子。

    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杂费还需要一个过程。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加快工作步骤,积极推动、组织地方政府做好各项准备,力争尽早实现全国所有城市义务教育不收杂费的目标。

    义务教育法附则中提出: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以法律形式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今年春季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此次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法律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法律还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法律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义务教育法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

    法律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学校乱收费主管人员将受罚

    教育乱收费被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教育乱收费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立法明确实施素质教育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法律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法律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法律同时明确,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保障校园安全写进法律

    学校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保障校园安全写进法律。

    法律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No.1 讨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呈现六大亮点
[ 22/9/2006 PM 2:12:00 | By: 冰雪公主  ]
 
这六大亮点当然是好的,免收学杂费给农村的家长减少了经济负担,但我觉得同时学生的地位提高了,而老师的地位却降低了,为什么我这样理解呢?对于好的学生就不说了,而对于那些基础差的,素质又不高的学生,他们有了自由选择学校的权利,反正推广后学校都不收费,现在实行义务教育,老师不能体罚学生,我在这学校表现不好,我救灾换一个学校,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有的学生就是这样理解的,他们打着这样的旗号,在放纵自己.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欢迎光临!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学生的正确引导与纪律约束,确实值得探讨。当然,有些客观问题也不是我们基层学校与教师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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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讨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呈现六大亮点
[ 25/9/2006 PM 1:56:00 | By: 寒雪  ]
 
以下引用冰雪公主在22/9/2006 PM 2:12:00发表的评论:

这六大亮点当然是好的,免收学杂费给农村的家长减少了经济负担,但我觉得同时学生的地位提高了,而老师的地位却降低了,为什么我这样理解呢?对于好的学生就不说了,而对于那些基础差的,素质又不高的学生,他们有了自由选择学校的权利,反正推广后学校都不收费,现在实行义务教育,老师不能体罚学生,我在这学校表现不好,我救灾换一个学校,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有的学生就是这样理解的,他们打着这样的旗号,在放纵自己.

完全同意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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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讨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呈现六大亮点
[ 26/9/2006 AM 10:24:00 | By: xzy(游客) ]
 
六大亮点有五大空口号,写入法律又怎样,违反了怎么处罚都不敢说明白,更别说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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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 讨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呈现六大亮点
[ 26/9/2006 PM 11:20:00 | By: 阿福  ]
 
谢谢!你让我学了一回新义务教育法。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欢迎光临!互相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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