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浙江”学习资料之五

[ 2006-5-22 14:56:00 | By: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

“法治浙江”学习资料之五

 

谱写“法治浙江”建设新篇章

————三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

本报特约评论员

 

 

建设法治浙江是一项重大任务。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法治浙江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努力谱写法治浙江建设的新篇章。

建设法治浙江既是一个宏大的目标,又是一次生动的实践,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在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法治社会,使我省法治建设工作整体上走在全国前列。

建设法治浙江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必须全面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治化进程。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把遵守宪法、法律与树立党章意识统一起来,提高依照党章规定处理党内政治生活的能力,坚持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合法、负责、理性、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立法作为法治的基础,加强地方立法,不断完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把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建设法治浙江的关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不失时机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司法作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线,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把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工作,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确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加强推进科学发展的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形成明德守法的良好风尚。

建设法治浙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各尽其责,循序渐进,求真务实。加强领导,就是各级党委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建设法治浙江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纳入党委工作全局。各尽其责,就是党的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政协组织、司法机关和社会力量协力推进,共同发挥作用,形成强大合力,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要带头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学法、守法、护法,带头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并善于利用法治的力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在法治浙江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循序渐进,就是把长远目标与阶段性工作结合起来,既不超越我省的社会发展阶段、也不超越全国的社会发展阶段,既不无所作为、又不好高骛远,既不安于现状、又不急于求成,而要遵循客观规律,随着我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发展,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求真务实,就是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根据已经具备的条件和能够创造的条件,主动把做得到的事情积极做好、做出实效,特别是要围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切入点,注重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力求在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上取得突破、取得实效。

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法治浙江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愿望,是我们的重大政治责任。岁月砺壮志,大潮再逐浪。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踏上新的时代征程,我们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朝着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民主、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富裕的目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上,积极干在实处,努力走在前列。

 

http://zjdaily.zjol.com.cn/epaper/zjrb/html/2006-04/29/content_800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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