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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行动研究的倡导者英国教育家斯腾豪斯认为,教师若不把自己的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公开发表”出来,教师的行动研究就成为一种随意的私人行为,就不配称为“研究”。他所指的“公开发表”是什么意思?您对此做何理解? 刘良华:我做行动研究时,很看重“公开发表”这个环节,我所理解的行动研究有四个特点:参与、改进、系统、公开。人们比较容易接受“参与、改进、系统”这三个特点,对“公开”似乎不以为然。可是,就我个人参与的行动研究经历来看,“公开”如此重要,教师是否能够“公开发表”自己的声音,几乎成为影响教师的行动研究能够走多远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公开发表”接近“反思”这个词,也有人把“反思”当作行动研究的一个关键要素,但“公开发表”不仅有反思的含义,更重要的是它显示为一种“公开”而非“私人”的反思。其实这不是我的想法,是英国人斯腾豪斯(第二代行动研究的倡导者)的想法。我最初也很不理解斯腾豪斯为什么把“公开发表”看得那么重,后来我个人在自己的行动研究中,逐渐发现“公开发表”这个要素对行动研究实在具有非凡的意义。 我个人的说法是:教师做行动研究不是为了发表文章,但是,如果教师不写作,教师的行动研究就不会走多远。 另一个说法是:写作方式是一种行动方式;如果不行动,教师几乎无话可说;反之,如果不写作,教师的行动将不会走得太远。教师的行动和教师的写作这两者之间有某种依附、攀附关系。 很多中小学老师最初很愿意参与行动研究,显得很有激情,可是后来逐渐偃旗息鼓。为什么? 主要原因往往是教师没有把自己的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公开”出来。很多教师参与行动研究之后,并不“报告”自己是如何遇到某个问题的、自己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障碍包括制度化难题、自己是如何克服这个障碍或制度化难题的,等等。 教师若不把你的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公开出来,教师的行动研究就成为一种随意的私人操作。这在斯腾豪斯看来,就不配称是“研究”,因为任何“研究”都是一种公开活动,它得接受公众的批判和评价。 其实我倒并不在乎它是否够格称为“研究”,我关注的问题是:既然是随意的私人活动,这种活动就可有可无,可坚持也可以放弃,没有任何公众的关注,没有任何公众的批评或期待,也就没有任何来自公共论坛的推动。 斯腾豪斯看重的是“研究”的品格,所以他坚持:如果没有“公开发表”,行动研究就算不得“研究”。我更看重“人性的弱点”和“人性的优点”。人是有惰性的,如果没有“公开发表”,人就会离开公众而退缩、躲避,乃至放弃,就会无所谓而成为闲云野鹤。人甚至是虚荣的,“沽名好誉”是人性的弱点,也是人性的优点。如果不发出自己的声音,如果没有“公开发表”作为推动,几乎没有人会坚持行动(改变、变革)。 |